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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三大发2022-07-21

直播间兴起“代打电话” 主播称能赚钱但有点“擦边”******

  直播间兴起“代打电话”:表白、整蛊、讨债……

  主播称能赚钱但有点“擦边”

  最近,“代打电话”在直播间兴起。网友只要打赏礼物,主播就可以提供“代打电话”服务。主播根据网友私信提供的电话号码、名字、想说的话,打出一通通电话。客户要求五花八门,有表白、送祝福的;有整蛊、讨债的;还有联系前任、测试男女朋友的。每个直播间,围观主播打电话的从一二十到几千不等。有人入行4个月挣了4万元,有的主播一天直播8小时,日入千元。律师表示,提供他人电话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对于主播代打电话问题,因涉及内容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网友进行打赏委托,若主播实施违法行为,网友与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平台也应肩负起应有的监管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惠娟

  记者蹲守“代打电话”直播间 有人表白,有人测试男友

  2月1日晚10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进入一个代打电话直播间,主播是位年轻女生,长相甜美,声音温柔,微笑说着:“大家给我点点赞,想说的话私信发我,还有要打电话的吗?”直播间显示观看人数8586人, 点赞5.3万次。

  评论区有人问:“打电话要怎么下单,送啥礼物?”

  主播:“礼花筒排队,热气球插队,刷完把号码、姓名、想说的话私信发给我就可以。”

  留言者:“男友一直不接我电话,你打一下,看他接不接别人电话?你假装是租客,要租房子,他是中介。”

  主播:“可以的,送热气球立马打。”

  直播间很快出现“热气球”特效礼物,主播接单并打通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同时手机开了免提,几声提示音后通话自动挂断。主播告知留言者对方不接电话,留言女生回复称:“知道了,谢谢主播。”对于主播来说,打了一次,就算完成任务了。电话打不通也算一单,照价收费。

  记者围观一小时,主播共拨打了14通电话。

  主播:“您好,这里是留言电台,你的朋友说暗恋你三年了,你过得还好吗?”

  对方回复:“我有男朋友,祝他幸福!”

  主播:“您好,您的朋友托我给您打个电话,我这边是情感电台代打电话的。她说好久不见,想问问你最近怎么样?”

  对方回复:“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该直播间“代打电话”多以表白、道歉、测试为主。其间,有网友问:“朋友欠我钱,可以打电话让他快点还吗?”主播回复:“咱不打这种电话,去找催收,我们直播间不讨债、不骂人,文明直播。”

  深夜近百位主播在“代打电话” 整蛊、催债,还有打电话催人挪车

  深夜11点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代打电话”,发现有92位主播正在直播,约80%为女主播。很多账号直接命名为“代打电话”,有的则添缀“情感电台”“情歌传声”等。代打电话的方式基本都是关注主播账号,打赏一个“墨镜”或“礼花筒”,人多的时候得排队,送“热气球”可插队(墨镜价值9.9元,礼花筒价值19.9元,热气球价值52元),把对方的号码、称呼、想说的话私信给主播即可,然后主播一一打过去。

  打过去之后,主播会先告诉对方,这里是代打电话的,然后主播把打赏者想说的话跟对方说一遍。也有不少直接挂电话,以为是骗子,或者是没打通的。

  除了送祝福、表白、道歉、整蛊、测试,有的“代打电话”主播还提供骂人、讨债、催人挪车等服务。

  一位来自福建的主播,粉丝有2.8万人,直播间有上千人在线,一场直播点赞有5万次,主播在直播间透露,她一天直播八个小时,打100通电话,跟上班没什么区别。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一个墨镜10元来算,平台扣一半,主播能赚5元,一天打100通电话,利润就是500元。

  “代打电话”的主播们,有全职也有兼职。有位在大学宿舍里直播的女生直接表明自己是“大学生,兼职赚零花钱,希望大家多多点赞”。记者发现,并不是每个“代打电话”直播间都很火爆,一个刚开播两天的直播间人数只有十几人,主播一直在跟大家唠嗑,半个小时都没接到单。

  入行4个月,挣了4万元 主播:在平台其实算“擦边”

  主播巷子(网名)从2022年10月至今已直播了112场。偶然一次网上“冲浪”,他看到别的主播在直播间帮人代打电话,觉得应该会有市场,于是开始尝试。他告诉记者,这不算新兴行业,只是最近在短视频平台兴起,“早期电台就有这样的情感节目,热线电话打进去,主持人帮你打电话,把你不敢说的话传达出去。”

  巷子说,帮别人打不敢打的电话,没有什么高深的套路,核心逻辑就是帮别人解决问题。“一般都是表白、道歉、分手、祝福之类的,找陌生人帮你打电话,一通只要10块钱,不是很贵却能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下单人多也说明这块的市场需求还是蛮大的。”

  巷子每天直播两三个小时,直播间人数从几十到几百不等,每次直播大概要打三四十通电话,4个月大概挣了4万元。“代打电话的主播时薪差不多在50元到200元之间,勤快一点、流量好一点的日入千元不成问题。”

  巷子坦言,“代打电话”在平台规则里其实算有点“擦边”,他曾“因透露个人隐私信息或可能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原因被平台封禁直播1天。“每个主播都有自己的底线,对于我本人来说,讨债、骂人的单都不接。‘代打’确实涉及到获取他人信息,但我不会非法使用这些信息。”

  除了每天自己直播,巷子还教学生,上个月就收了七八个学员,每人收费几百元,教他们如何入门,“手把手教,我怎么做就教他们怎么做,一直到他们能独立直播,挣到钱为止。”他说,这行虽然门槛低,但想做好却不容易,“有一些运气成分在,这源于你直播间互动的内容,如果刚好你打电话过去,对话内容可以满足大家的猎奇心理,直播间一下涌进几千人都有可能,其实我们就是在直播间卖内容。”

  律师:侵犯他人隐私权 主播、网友、平台承担不同法律责任

  提供他人电话等信息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整蛊、讨债、测试男女朋友等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有哪些法律后果?主播、打赏的网友及平台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吗?

  对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咨询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饶律师表示,首先,提供他人电话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其次,对于主播代打电话问题,因涉及内容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饶律师说,如主播多次对他人实施整蛊行为或测试男女朋友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可处拘留或者罚款;如主播辱骂他人,对他人实施侮辱行为,公安机关可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则涉嫌侮辱罪或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讨债类型,如主播接受委托进行电话讨债,未实施辱骂行为,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半夜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则构成骚扰,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饶奋斌律师表示,网友进行打赏委托,若主播实施违法行为,网友与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平台,如未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则可能面临被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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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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